1、项目工程部转出/转入集团公司账户费用管理制度
国安自6月8日起,凡需要用集团公司账户投标的,需要用对公账户转/出入我公司账户必须点对点,一对一、公对公、每次每笔投标保证金收取50元联动费,到账时间与出账时间相差4个小时以内,收取200元加急费。
2、项目工程部的工程款转入集团公司对公账户支出管理办法
(1)跨月支出集团公司预交所得税5%,加公司“部门联动费”每笔50元/每天(目的希望项目工程部尽快转出);
(2)在进集团公司对公账户超10天没有转出的,公司加收“部门联动费”每笔50元/每天(目的希望项目工程部尽快转出);
(3)项目工程部在进集团公司对公账时、需提前准备结算单据资料。
(4)本条款主要目的是希望项目工程部进出账及时办理,提高经营效益。
3、各项目工程部在集团公司开外出经营证明,需按合同金额比列缴纳保证金。
合同金额 | 费用 |
100万以内 (含100万) | 10000元 |
200万以内(含200万) | 合同金额的1.5% |
300万以内(含300万) | 合同金额的1% |
400万以内(含400万) | 合同金额的0.7% |
800万以内(含800万) | 合同金额的0.5% |
1000万以内(含1000万) | 合同金额的0.3% |
1000万以上 | 合同金额的0.2% |
4、通告:需要用集团公司账户投标的。需要用对公账户转/出入我公司账户,必须点对点、一对一、公对公,每笔对公账户转出和转入共收取50元部门联动费
5、项目工程部借原件管理办法:
由专管办或项目工程部联系的相关人员先向董事长请示,待董事长批准后,通知项目工程部人员持准借条至证件保管处领取原件,并做好借用登记;借用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一个工作日,超过使用期限,向项目工程部收取200元/天的费用,归还时间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另,邮寄快递必须选择顺丰航空件。
押金规定:1000元/个,3000元封顶。
6、国安出川备案成功城市:
广东、湖北、贵州、黑龙江、广西、安徽、江苏、云南、重庆、上海、湖南、浙江、福建、江西、北京、甘肃、陕西、青海、内蒙古、山东、海南、吉林、新疆、宁夏......
7、项目工程部管理费问题:
项目工程部连续三次未按时缴纳管理费,自动取消项目工程部资格,集团公司自然启动项目工程部注销程序。
8、 公 告:国安建设集团下属各个部门不得以项目工程部或集团公司及工程部名义向他人借款、贷款担保、出据信用证明;或向供货商预进材料不付款、欠施工工程款、人员报酬等。如发生相关纠纷及法律责任,由项目工程部和工程部的人员自行负责,工程事故受损方在15个工作日内不报集团总部的,国安建设集团概不负责,此公告含国安安装集团公司名称。
如项目工程部需要更换负责人,新的负责人必须符合集团公司新合同的要求,并且要收取1000元。
特此公告
2015-06-17
朱生伟
国安建设集团
9、上海市闸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裁决书
闸劳人仲(2015)办字第626号
申 请 人 杨丽华 女 1973 年 5 月 1 日出生 土家族 户籍地址湖南省凤凰县沱江镇必胜村7组
被 申 请 人国安建设集团上海第一项目工程部 本市高平路777号421室
负 责 人 司道芬
委托代理人 罗道华 国安建设集团上海第一项目工程部工作人员
申请人杨丽华与被申请人国安建设集团上海第一项目工程部因劳动报酬等事宜发身争议,申请人于2015年7月7日向本公司申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27日期间工资4200元,支付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27日期间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费450元,支付2015年6月28日至2015年7月7日期间误工费2000元,本会依法处理。
申请人诉称:2015年5月26日被申请人位于南泉北路588号新大陆广场做消防安装,以一天200元,加班另算,交通补助每月1000元,每天8小时,至6月27日已出工21天,加班12小时*1.5倍,共应付申请人共计5650元,旦至今没付申请人劳动报酬。只因被申请人将工程非法转包给不具有合法用人用工、没有施工资质的个人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应当支付劳动者报酬,国家也早已出了相关法律,希望为劳动者主持公道,追回申请人劳动所得。因被申请人非法转包导致拿不到工资,故申请仲裁。
被申请人辩称:双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和债务关系。一、被申请人从没有委托或聘用申请人从事过任何工作,也从来没有直接支付过工资或任何形式的报酬给申请人,被申请人管理人员甚至根本不认识申请人,被申请人在网上发布过招聘信息,但申请人未到北申请人处面试应聘。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从没有任何劳务承包或工程承揽合同,故双方没有任何赵权债务关系。综上所述,申请人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本会经查:申请人系湖南省户籍来沪人员。
本会审理中:申请人称其通过网络招聘与2015年5月26日至被申请人处工作,工作地点为南泉北路588号新大陆广场,是被申请人处宋殿宾让申请人去工作的,是申请人在网上看到的招聘信息,具体情况不清楚。申请人入职时,宋殿宾已经告知申请人是被申请处招人。申请人的日常管理工作都由宋殿宾负责。
被申请人则称被申请人在南泉北路588号新大陆广场的确有4家装修项目,每家在50平米左右,四家店铺名为特色冒菜、三道菜、模范、五谷仓。宋殿宾不属于被申请人的员工,是临时工,做一工给一工钱,双方没有临时工协议,也没有任何协议,做工完成后给其做工款,申请人发生争议后,被申请人到现场后才知晓申请人在该四个项目上工作,宋殿宾负责项目需要多少钱,被申请人就发其多少钱,被申请人已经发放了宋殿宾的工程款了,被申请人不知晓宋殿宾招聘其他人员。被申请人与2015年6月26日晚上已经将宋殿宾负责的四家工程款费用结清。
申请人另向本会提交《证明》等书面材料。
本会认为: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15年6月28至2015年7月7日期间误工费的请求非本会处理范围,本会不做处理。
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系劳动关系成立必要条件。本案中,申请人称其日常工作均由宋殿宾管理,而被申请人否认宋殿宾为其处员工,并称工程款已经与宋殿宾结清;申请人亦诉称“被申请人非法转包给不具有合法用人用工、没有施工资质的个人”,申请人在明知道该种用工形式的情形下,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但,申请人基于劳动关系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工资、加班工资、交通补贴的请求均缺乏依据,本会难以支持。
现经本会主持双方调解不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裁决如下:
申请人所有请求不与支持。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不服本裁决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不服本裁决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地四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向本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仲裁员 范培煕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
书记员 沈静逸
费用详单
10、
国安建设集团
关于倡导集团各部门及各项目工程部学习集团20150810会议内容事宜
国安集团总办发[2015]081001号
★
集团各部分同事及各项目工程部:
集团公司于2015年08月10日上午召开会议,就会议传达的内容集团公司决定让集团各部门员工及各项目工程部成员学习一下内容:
1.由于阿克陶项目工程部违规经营,给集团及法人名誉造成了损失,集团对阿克陶项目工程部给予处罚通报处理(处罚内容详见官网《项目工程部必读》版面第15条);
2.贵阳项目工程部负责人张清华多次拖欠管理费且不配合集团工作,通过集团股东会决议取消张清华经营权,启动注销贵阳项目工程部流程,集团会计赵勇于2015年08月11日到贵阳当地办理注销贵阳消防公司手续并将贵阳项目工程部注销公告登报;
3.上海项目工程部与工人杨丽华劳动人事仲裁事件,上海项目工程部按照集团领导路线及管理章程办事,上海项目工程部负责人在该事件中把双方的每次电话、谈话内容都一一记录,保留了原始证据,在此事上获得法律支持。仲裁判决上海项目工程部赢(详见官网《项目工程部必读》版面第16条)
4.为了维护各项目工程部利益、保障员工人身财产安全,集团决定带领各项目工程部购买工程类保险及工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档案建立,详细条款如下:
国安建设集团
2015年8月
11、关于项目工程部经营注意事项通知
12、关于国安集团及子公司的各个项目工程部人员证件的通知
为规范项目工程部经营管理,响应国家号召,实现集团与项目工程部双赢,现颁布以下决定。
凡项目工程部安排人员参加集团组织的各类考试,通过考试并将证件存放在集团:
1. 针对建筑专业十八大员证(原九大员,注册地四川),集团将全额为项目工程部挂证人员购买最低档的基本社保(公司部分)。
2. 工程师、建造师证、构筑物消防员,集团将全额为项目工程部挂证人员购买最低档的基本社保(公司部分),并按市场价单独计算费用。
13、关于集团项目分配办法
为了项目工程部更好、更多的创造业绩,把集团现成资源进行二次分配给各项目工程部,各项目工程部当接到集团分配的项目后,请积极开展工作,迅速做出反应,详细参数汇总给专管办。
一、 业务项目分配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没有拖欠过管理费的;
2、 没有写过承诺书及受集团处罚的;
3、 承接的工程中没有纠纷、投诉及受行政部门处罚的;
4、 做的项目都无遗漏的在官网和专管办备案的。
二、 集团收取服务费标准:
1、 成交价10万以下,收取200元信息费;
2、 成交价10-50万,收取400元信息费;
3、 成交价50-100万,收取1000元信息费;
14、国安中建建设集团关于需盖设计人员印章的通知
针对某些地区或工程需加盖设计人员印章的情况,集团作出通告如下:
项目工程部及工程部盖章设计人员印章收取200元/次。非项目工程部及工程部员盖设计人员印章收取500元/次。
15.关于设立驻北京、南京、西宁三地办事处的决定
为了方便广大合作伙伴与本集团项目合作,为了更好地服务旗下项目工程部,国安中建建设集团决定上半年内在北京、南京、西宁三地设立办事处,方便华北、华南、西北各地的有志之人加入国安这个大家庭中,一起飞速发展。公司还决定在当地聘请办公人员,统一来本部培训。当地办事处主要负责以下业务:
1,当地备案;
2,当地及周边地区业务开展;
3,当地住建委的关系建立;
4,接待附近地区项目工程部事务。
2016.3.7
国安中建建设集团
16.关于项目工程部采购材料开具材料发票时注意有关事项
各项目工程部:
关于项目工程部采购材料开具材料发票时注意有关事项如下:
1、开具材料发票时,无论购买方是集团还是项目工程部,必须写明公司全称并与营业执照保持一致,如果名称不全,税务机关会把这种票列为不符,汇算是就会调增补税。
2、因此,必须严格按规定开具发票,填列项目齐全。
3、收到销售方的材料发票时应及时在网上查询材料发票的真伪,并截图存档。
4、项目工程部收到票据必须10个工作日之内寄回集团做账处理。
特此通知
国安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2月9日
17.营业税改增值税通知
各项目工程部:
由于2016年5月1日政府规定全面营业税改增值税,各项目工程部没有开完的收入票,材料票及时开完,账务处理务必在4月份完成。
特此通知
国安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0日
18.项目工程部的做账流程
19.关于项目工程部备案所有权的问题